发布日期:2024-09-29 11:32 点击次数:175
罕见病“境外有药股票配资入门,境内无药”的困局有望进一步得到解决。
近日,北京市药监局发布《北京市推动罕见病药品保障先行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下称“实施方案”)。为支持在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建立罕见病药品保障先行区,实施方案拟建立先行区“白名单”制度,优化“一次通关多次出区使用”进口程序,并提出“罕见病临床急需药品通关无需进行进口检验”。
据有关专家在7月底召开的“2024罕见病合作交流会”上披露的最新数据,目前我国两批罕见病目录共计纳入207个病种,其中122种疾病在全球有药上市。但在“全球有药”的疾病中,有62种疾病面临“境内无药”的情况。
除了境外新药,进口特医食品的引入也迎来体制机制的创新。特医食品即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下称“特食”),是部分罕见病临床治疗中的主要和核心治疗方式,如果不能足量获得,患者会面临发育迟缓或倒退,甚至致死致残的严重后果。但迄今,我国仅有一种罕见病所需特食在境内获批上市。
10月1日起,海南自由贸易港将暂时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这意味着一些罕见病患者可以通过长期处方的方式,在乐城先行区获得欧美等境外国家已合法上市的特食。
业界观点认为,此前,部分罕见病患者主要通过海外代购的方式来获得治疗,该方式下,患者用药面临高昂的价格和复杂的流程,且缺乏医生临床指导,药品质量和使用安全性均得不到保障。随着海南博鳌、北京天竺和粤港澳大湾区不断优化特许药械、特食产品引入政策,完善保障方式,罕见病患者用药、治疗环境得到改善。
北京天竺:“罕见病临床急需药品通关无需进行进口检验”
去年11月底,国务院印发关于《支持北京深化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的批复,支持在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建立罕见病药品保障先行区,探索进口未在国内注册上市的罕见病药品,由特定医疗机构指导药品使用。
至此,北京成为继海南博鳌和粤港澳大湾区之后,第三个罕见病境外新药特许使用地区。
为进一步探索罕见病药品保障“北京模式”,提升罕见病药品供应的进口效率和可持续性,北京药监局发布前述实施方案。该方案于8月7日~13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实施方案,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拟通过建立罕见病药品保障先行区“白名单”制度,打通政府部门前置指导、进口企业保税备货、一次审批多次进口通关等罕见病临床急需药品临时进口便利化保障通道,探索多方联动、高效便捷、闭环管理、全程可溯的罕见病药品保障北京模式,为全面深入开展罕见病药品保障先行区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白名单”制度涵盖罕见病临床急需药品临时进口、流通、使用全过程。具体包含三项,即医疗机构、罕见病临床急需药品和药品进口企业的“白名单”。
北京市药监局称,通过“白名单”制度,推动由“人等药”向“药等人”的转变。
建立“保税备货”供应保障制度和优化“一次通关多次出区使用”进口程序,是“白名单”制度建设的重点内容。
实施方案称,对于纳入“白名单”的罕见病临床急需药品,药品进口“白名单”企业可以结合医疗机构需求在天竺保税区保税备货,以保障罕见病患者用药的连续性。
在进口程序方面,实施方案拟定,医疗机构可以自行或者委托药品进口“白名单”企业,持国家药监局批复分批办理《进口药品通关单》。每一次进口的药品数量以及进口次数不受限制,但累计不得超过批复总数量。罕见病临床急需药品通关无需进行进口检验。
自2018年4月1日起,进口化学原料药及非首次进口制剂不再逐批强制检验。但有相当比例的罕见病用药为生物制剂,如果首次进口,按照现行政策,仍需逐批进行检验。
根据《进口检验送检须知》第六条规定:“一般情况下,样品数量应为一次检验用量的三倍”,且执行批批检。有调研显示,由于罕见病药品患者人数极少,进口量较少且价格昂贵,一些罕见病药品的抽样比例达到42%、甚至超过50%,给企业带来较大的经济负担。
一名受访业界人士认为,此次北京提出“罕见病临床急需药品通关无需进行进口检验”,或意味着罕见病临床急需的境外新药在后续首次进口时,也不用再进行检验。
实施方案还提到,北京海关应实施便利化通关措施。
目前,北京已建立了生物医药的检验检疫绿色通道。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副主任王卿7月中旬曾在博鳌亚洲论坛全球健康论坛上透露,在北京,一系列国内国际领头医药企业依托于空港,通过绿色通道,进出口药品。目前,进出口通关时间优于全国(平均)22.6个小时。
国药集团中国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罕见病药项目负责人马亦昕在接受第一财经采访时称,要想患者更快用上临床急需罕见病药品,就需要将药品进口的每个环节都缩短到最短时间。试行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中的简化非首次进口评估和提升通关便利化等的规定,有望大幅度提高药品进口及供应的效率。
此外,马亦昕还建议,国家相关部门能建立一个临床急需罕见病用药的集中采购平台。
“目前全国罕见病用药需求仍分布零星。如果建立起这样的集中采购供应平台,医疗机构及患者组织在平台提出需求,进口药品企业就能更及时地响应用药需求,在境外寻找货源,协助医疗机构准备这些境外药品特许引入的申请材料,为药品进口提速。与此同时,集中采购供应平台的建立也有利于国家有关部门推进全流程监管、追溯工作。”马亦昕说。
值得注意的是,哪些罕见病患者最终能被新政所惠及?这取决于如何定义“罕见病临床急需药品”。
根据2022年6月23日国家药监局和国家卫健委联合发布的《临床急需药品临时进口工作方案》,对于国内无注册上市、无企业生产或短时期内无法恢复生产的境外已上市临床急需少量罕见病药品,原则上可由全国罕见病诊疗协作网的1家医疗机构作为牵头进口机构,汇总全国范围内用药需求、使用该药的医疗机构名单和承诺书,提出临时进口申请。
北京市药监局将《临床急需药品临时进口工作方案》和《氯巴占临时进口工作方案》作为起草背景。但对于罕见病用药能否纳入进口“白名单”,提出了更细致的要求,包括“用于《罕见病目录》所列疾病治疗或《罕见病诊疗指南》收载的治疗用药品”。
前述受访业界人士说,在该实施方案落地后,对于不在两批罕见病目录中、但确为患者治疗急需的境外药品,仍可以按“临床急需药品”的身份,实现临时进口。
海南博鳌:“会考虑将相关进口特医食品纳入‘乐城全球特药险’”
除了特效药以外,特食对于部分罕见病患者而言,也是“刚需”口粮。
特食是指为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者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者膳食的特殊需要,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
根据《2023年罕见病类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可及性报告》,《第一批罕见病目录》中有32个罕见病需要使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进行相关治疗,18种罕见病治疗过程中需及时、终身、足量使用特食。
甲基丙二酸血症是前述18种罕见病之一。“根据我们近期调研,如甲基丙二酸血症等罕见疾病患者和一些癫痫患者,他们需要长期使用特食,但目前这些患者的使用需求完全依赖于进口,国内无相关产品上市。”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管理局高级主管倪金星在接受第一财经采访时介绍说。
6月2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关于授权国务院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暂时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的决定,自10月1日起施行。
该决定实施后,罕见病患者在内的国内特定患者,在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即乐城先行区)可同步获得境外合法上市的保健食品和特食。
距离新政落地不到两个月,据倪金星介绍,目前当地正在广泛收集患者使用特医食品的需求,了解企业供应意愿和能力,并同步研究落地细则,包括监管规范和应急预案等。
依据食品安全法,医院所销售的特食,需要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可以在国内上市销售。但在罕见病种中,仅苯丙酮尿症所需的特食产品获得“国标”。当前,代购或者电商订购是罕见病患者获得特食的主要渠道。
官方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特食进口量较2021年增长两成左右,进口货值增长五成左右。
然而,电商和“海淘”的数量、质量和供应的稳定性不一。按照最新规定,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的年度交易限值为26000元。供应规模还进一步受制于海外企业的生产量。曾有海外特食企业告诉记者,曾一度没有考虑中国市场。根据病痛挑战基金会的调研,在我国80.5%的患者经历过一次或一次以上的断粮危机。
此外,尽管《2024年关税调整方案》对“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扩大降税范围,但由于患者使用的“药食(奶)”按普通食品进口,所以这些患者不满足前述关税新政的适用条件。同样由于“海淘”的产品没有获得特食资质,加之供应不稳定,这些罕见病患者既无法获得医保政策支持,还面临“时不时涨价”的困扰。
“当新政落地后,外地患者可以在本地医疗机构通过长期处方的形式购买特食。”倪金星说。他认为,特食与此前引入的特许药械显著不同的地方在于,患者面临更大的使用量和使用频次。
曾有一名甲基丙二酸血症患儿母亲告诉记者,400g一罐的特食奶粉,患儿一个月就能吃完四五罐。随着年龄增长,孩子用量还在增加。故而,不同于一些“一次使用,终生受益”的创新药,特食可以看作患者的“口粮”,一天不可或缺。积少成多,给患者家庭带来沉重的治疗支出。
“一方面,我们希望可以通过新政带来一定的患者量。并通过‘以量换价’,尽可能地降低临时进口的特食产品价格,保证患者使用的安全性;另一方面,我们也会同时开展这些特食的真实世界研究,为这些产品之后在国内正式上市,做好临床数据的积累。”倪金星说。
在保障方面,倪金星还透露,后续还会考虑将相关特食纳入“乐城全球特药险”中,并做好“乐城全球特药险”与患者所在地区医保政策的衔接工作。
由于特许先行区使用的境外新药、医疗器械和特食产品尚未在国内正式上市,更不用说纳入基本医保。在此背景下,患者可能因为经济负担问题,被排除在使用名单之外。对此,今年4月,海南博鳌“乐城全球特医险”正式发布上线。参保人不限职业、不限户籍,出生满30天至80周岁、有无医保均可投保。保险范围包含在先行区特定医疗机构门诊或住院治疗费用、特定药械清单目录中进口特药以及患者往返交通费等。
北京方面此次也提出,探索采取普惠健康险等方式减轻患者用药负担。鼓励医疗机构、药品进口企业、保险机构通过商业保险提供医责险、罕见病用药风险补偿等保险服务。鼓励公益性组织参与罕见病药品保障先行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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